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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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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版:特别报道
    揭开非法证券“华丽”外表 证监系统力防投资者再受骗
    以“海外上市”名义变相非法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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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足“门面”文章 李鬼大扮李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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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足“门面”文章 李鬼大扮李逵
    2009年05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海证监局等监管部门查处昊利投资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纪实

      这是一家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就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所谓投资公司,由于拥有一群无甚学历却巧舌如簧的所谓证券分析师,所以堂而皇之地替660名投资者管理着上亿元的资金,用于资本市场的股票投资。

      这家“胆大妄为”的公司就是已被法院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上海昊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有关负责人也已入狱服刑。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这起案件已经了结,但同类案件却未销声匿迹。因此,希望通过对案件查处过程的“回放”,能给投资者敲响警钟。

      

      一通电话骗取六万元

      近两年,很多人都接到过荐股电话。电话一通,对方就看门见山地说要向你推荐大牛股、大黑马,并保证稳赚不赔。或许出于好奇,有些人会就此跟对方聊开。往往,这就是受骗的开始。

      一名电脑网络工作者就在所谓的好奇和侥幸心理的趋势下,被骗去好几万的“咨询管理费”。他告诉记者,2006年12月,上海昊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员的王某在获取其手机号码后,立即和他进行了联系,并信誓旦旦地向他保证,只要跟着昊利公司老师的操作,可以达到月收益60%,每周至少一只涨停板,他还承诺,如果达不到收益,可以退还所谓的管理费。

      “由于当时行情很好,我也想赚钱过年,于是不假思索地汇了62000元钱加入该公司的服务。”这名电脑网络工作者称,行情确实很好,可昊利推荐的股票没有跟上大盘,还赔了不少。“没多久,他们就不提供服务了,盘中指导没有了,短信也不发了,公司网站的会员区也不能登录了。打公司电话也没人接,整个昊利投资瞬间从人间‘蒸发’了。”

      

      证监局果断进行调查

      2007年1月,上海证监局接到两份匿名举报信,举报对象正是上述这家昊利投资,两名举报人均指出这家公司没有证券执业资格。其中一位称,“所有在职人员也都没有证券执业资格,甚至没有接触过证券,却指点投资者买卖股票,从中赚取会员费和咨询费,实际上就是一种集团诈骗行为。”

      虽然这样的举报上海证监局几乎天天收到,但凭借一直以来的办案经验,该局判断这不是一起简单的诈骗事件,而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受害面会相当广,不及时处理会有更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上当受骗。基于这一初步判断,上海证监局立即派办案人员进行调查。

      据查,这是一家2001年7月26日成立的公司,注册地在浦东,经营地为浦东桃林路环球广场402室,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小虎。其股东为上海中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小虎为该公司法人代表),出资1650万元,占总股份的55%;张玉新出资1350万元,占总股份的45%。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销售证券软件及资产管理。

      “正如举报人所反映的,这家公司并未取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质”。上海证监局相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经我们调查取证,从2007年2月开始,昊利公司主要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具体业务模式就是与客户签定资产管理协议,获知客户股票账户和交易密码后,由其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并向客户收取资产管理资金的5%作为管理费用,如客户股票账户内的资产增值超过5%的部分,则向客户收取资产增值部分的20%作为资产管理业务的浮动报酬。”

      据悉,截至2007年4月25日,昊利公司员工102人,在期客户660人,收费金额540.9万元,资产管理总额已经相当有规模,达到11000万元。

      几经波折终于成功取证

      据上海证监局办案人员称,昊利非常谨慎。办案人员第一次以投资者身份暗访时,不仅被要求出具身份证明,而且要核实其经济实力。

      “当时我们先来到公司在环球广场大厦A座的办公地,这里地方不大,人员也不多,可以说是一道‘入门’的关卡。只有在这里经过‘筛选’,被确认为有实力的投资者,工作人员才会把你带到大厦B座的正式办公场所,由此可见公司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由于前期调查工作的充分,上海证监局办案人员一到B座便亮明了身份,要求昊利公司配合提供相关材料,但对方频频使出撒泼耍赖的招数。

      鉴于多年的办案经历和经验,这些伎俩并没让证监局的办案人员退缩,他们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步一步深入调查。最终,昊利投资承认了所有的经过,并主动交出600多份签订的资产管理协议书。由此,上海证监局取证成功,并将案件正式移交上海市公安局。

      2008年10月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定,上海昊利公司自2007年1月至6月间,通过在互联网投放广告及非法购买客户电信资料安排业务员拨打电话等方式招揽客户后,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协议书,从事非法代客理财业务,非法获利达人民币1900万元。鉴于此,法院判定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公司有关负责人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轻易上当缘由何在

      案件虽然了结,但令人生疑的是为何有那么多投资者信任昊利,心甘情愿将咨询费汇入公司账号,且不加防备地将自己的股票账户和密码告知对方?他们是如何成为受害人的呢?

      对此,上海证监局办案人员称,这首先是由受害人的主观心理因素造成的。“从对受害人的调查发现,多数受害投资者都有着一夜暴富的心理,伴随而来的就是很强的侥幸心理,希望自己付出咨询费后真的能获取一只牛股信息。一旦赚了,相比盈利而言,那些咨询费实在不算什么。”

      再者,当然与施骗方高明的骗术和训练娴熟的话术有关。据上海证监局办案人员介绍,不法分子往往不惜一切代价包装与公司有关的一切,尤其是公司网站和公司办公场所。

      “昊利投资就是这样一家在‘门面’上做足文章的公司”。办案人员还表示,除了过硬的设施,这类公司还有一批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超“话术”的销售人员。经过他们天花乱坠的胡侃,多数投资者都会心动。于是,不由自主地与公司签订所谓的“资产管理协议书”,将股票账号和密码和盘托出,并交纳不菲的咨询费和管理费等。

      结合此案,上海证监局办案人员再次提醒投资者,一定要提高鉴别和认知能力,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美事。而对于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的行为也可以从三方面去辨认,一是要看其是否具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按规定,未获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该项业务,均为非法。合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录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二是要看其业务经营方式是否合法。根据规定,即使是合法的投资咨询机构及其员工,也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咨询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损失作出承诺;不得与客户约定利润分成。三是对以网站形式出现的各类投资咨询活动,投资者可先向监管机构咨询,对网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然后再决定是否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