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一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和陕西省政府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09年05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各会员单位及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商:
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库[2009]53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一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和陕西省政府债券(一期)(以下简称“本期集合债券”)将于2009年5月7日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双边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集合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8%;利息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2009年4月30日, 每年4月30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12年4月3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集合债券在本所分开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相应的债券简称、代码如下:
债券全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对应质押式回购的出入库申报代码 |
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一期) | 09河北01 | 130013 | 106013 |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 | 09内蒙01 | 130014 | 106014 |
2009年陕西省政府债券(一期) | 09陕西01 | 130015 | 106015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