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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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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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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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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9年05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C5版)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报告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嘉实多元A

    (2)嘉实多元B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1:嘉实多元A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9月10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图2:嘉实多元B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9月10日至2008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9月10日至报告期末(2008年12月31日)未满1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报告期处于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二、投资范围五(二)投资组合限制”的约定。

    注2:2009年2月1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增聘嘉实多元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增聘王茜女士任本基金基金经理,与原基金经理刘熹先生共同管理本基金。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各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费率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登记结算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上述第(一)条第1款“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对于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的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则按申购金额分档,优惠为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申购费率的80%,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的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分档,优惠为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申购费率的70%,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应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2)赎回费

    本基金对A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

    (3)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本基金转换费率按照如下方式收取:

    ①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与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互换,转换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a.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嘉实多元债券A时,转换费率为嘉实多元债券A的申购费率。

    净转入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费率)+M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率/(1+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M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与嘉实多元债券B互换时,无转换费用。

    ②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多元债券B)与嘉实基金旗下原有其他9只开放式基金(包括: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间的互转;嘉实多元债券A转入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时,均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补差”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 [B×C×(1-D)/(1+G)]×G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三)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6家代销机构,并更新相关代销机构信息。

    5.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6.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自2008年9月10日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08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

    7.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08年7月31日首次刊登招募说明书至2009年3月10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5日

    序号项目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25,000.00
    2应收证券清算款7,778,474.34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22,659,959.49
    5应收申购款61,201,665.26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合计91,765,099.09

    阶段净值

    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08年12月31日5.09%0.20%10.06%0.33%-4.97%-0.13%

    阶段净值

    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08年12月31日4.99%0.21%10.06%0.33%-5.07%-0.12%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0.8%
    100万元≤M<300万元0.5%
    300万元≤M<500万元0.3%
    M≥500万元单笔1000元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90天0.30%
    ≥90天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