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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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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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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催告通知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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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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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9年05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C14版)

    4.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其他资产的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没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07年3月22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述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中载明;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列示”中(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全文“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部分。

    2、赎回费用

    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全文“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部分。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改了如下内容: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3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基金管理人”一章相关内容更改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联系电话:021-3855 555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更新独立董事吴真先生信息。

    更新独立董事陈伟力女士信息。

    2、监事会成员

    增加张志强先生信息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胡德忠先生已离任,删除了胡德忠先生的信息。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更新刘怡敏女士信息。

    3、对“基金托管人”一章部分信息做了更新。

    4、在“相关服务机构”一章中变更如下: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联系电话改为“021-3855 5678”;

    2、代销机构

    (1)更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

    (2)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代销机构

    (二)注册登记机构

    联系人:周依梦

    联系电话:021-3855 5558

    5、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章中变更如下: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目前的代销机构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宁波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国海证券、齐鲁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山西证券、广发证券、南京证券、东北证券、财富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安信证券、江南证券、华泰证券、湘财证券、国元证券、光大证券、上海证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等代销机构。

    6、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一章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指数名称以及最近一期投资组合的内容,内容更新到2008年12月31日。

    7、更新了“基金的业绩”一章,补充说明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08年12月31日末的本基金投资业绩。

    8、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5日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国家债券246,827,288.004.04
    2央行票据1,216,535,000.0019.92
    3金融债券353,072,000.005.7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353,072,000.005.78
    4企业债券139,975,000.002.29
    5企业短期融资券10,131,000.000.17
    6可转债--
    7其他--
    8合计1,966,540,288.0032.21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8013108央行票据315,000,000483,550,000.007.92%
    280110108央行票据1014,000,000392,000,000.006.42%
    307040407农发042,000,000201,120,000.003.29%
    408016108央行票据612,000,000194,500,000.003.19%
    500990899国债⑻1,714,720174,301,288.002.85%

    序号名称金额(人民币元)
    1存出保证金1,250,000.00
    2应收证券清算款0.00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38,118,756.53
    5应收申购款397,926.99
    6其他应收款
    7其他
    8合计39,766,683.52

    阶段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率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②-④
    2007年3月22日 - 2007年12月31日76.79%1.87%76.33%1.86%0.46%0.01%
    2008年1月1日 - 2008年12月31日-46.17%2.05%-57.70%2.55%11.53%-0.50%
    2007年3月22日 - 2008年12月31日-4.83%1.99%-25.42%2.29%20.5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