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申购业务公告
根据《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中银优选混合,场内基金简称:中银优选,基金代码:163807)定于2009年5月8日起开始办理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购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申购办理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办理申购业务的开放日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日常交易日。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三、申购的数额约定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在直销网点的柜台(场外)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数额限制,调整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计算方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委托销售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申购的,代销机构可以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四、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率 |
小于100万元 | 1.5% | |
100万元(含)-200万元 | 1.2% | |
200万元(含)-500万元 | 0.6% | |
大于500万元(含) | 1000元/笔 |
五、销售机构
1. 本公司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 传真:021-6887 2488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2. 柜台(场外)办理申购业务的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 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 唐新宇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21)68604866
网址:www.bocichina.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人: 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邓寒冰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086-21-962505
网址: www.sw2000.com.cn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联系电话: 010-845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cs.ecitic.com
15)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大楼A座
法定代表人: 刘军
联系人:王勤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598
网址: www.bigsun.com.cn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联系人: 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1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 史洁民
联系人: 丁韶燕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0532)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深圳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 陈敬达
联系人: 袁月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866-338
网址: www.pa18.com
1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权唐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61133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21)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0551-96518
网址: http://www.huaans.com.cn
2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张勤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001001,020-96210
网址: http://www. essences.com.cn
2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 李纯刚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95578
网址: http://www.gyzq.com.cn
2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 号投资广场18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 李涛
客服电话: 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2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莫晓丽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或 http://www.txjijin.com
3. 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深交所和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国信证券公司、招商证券公司、广发证券公司、中信证券公司、银河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联合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兴业证券公司、长江证券公司、安信证券公司、西南证券公司、金通证券公司、湘财证券公司、万联证券公司、民生证券公司、国元证券公司、渤海证券公司、华泰证券公司、山西证券公司、万通证券公司、东吴证券公司、东方证券公司、方正证券公司、长城证券公司、光大证券公司、广州证券公司、东北证券公司、南京证券公司、上海证券公司、新时代证券公司、大同证券公司、国联证券公司、金信证券公司、平安证券公司、华安证券公司、国海证券公司、财富证券公司、东莞证券公司、中原证券公司、国都证券公司、东海证券公司、中银国际证券公司、恒泰证券公司、国盛证券公司、华西证券公司、宏源证券公司、齐鲁证券公司、世纪证券公司、第一创业证券公司、江南证券公司、泰阳证券公司、华林证券公司、德邦证券公司、西部证券公司、信泰证券公司、广发华福证券公司、华龙证券公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公司、华鑫证券公司、瑞银证券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公司、中山证券公司、红塔证券公司、西藏证券公司、上海远东证券公司、日信证券公司、联讯证券公司、江海证券公司、银泰证券公司、国金证券公司、民族证券公司、厦门证券公司、华宝证券公司。
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放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基金申购事宜;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新老投资者,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自2009年5月8日起,在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上申购旗下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中银优选混合,基金代码:163807)实行优惠费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只要投资者持有开通建行网银业务的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开通农行网银业务的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卡,开通招行网银业务的招商银行借记卡,开通银联通业务的浦发银行东方借记卡、中信银行中信借记卡、兴业银行兴业借记卡或成为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注册用户,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自2009年5月8日起即可进行本公司旗下本基金的网上直销申购及查询业务。
二、根据申购金额和支付银行卡的不同,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公司旗下本基金实行不同费率,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金额分档 | 建设银行卡 | 农业银行卡 | 招商银行卡 | 浦发银行卡 | 兴业银行卡 | 中信银行卡 |
100万元以下 | 1.2% | 1.05% | 1.2% | 0.6% | 0.6% | 0.6% |
100万(含)-200万元 | 0.96% | 0.84% | 0.96% | 0.6% | 0.6% | 0.6% |
200万元(含)-500万元 | 0.6% | 0.6% | 0.6% | 0.6% | 0.6% | 0.6% |
500万元(含)以上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三、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3、建设银行网站:http://www.ccb.com;
4、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
5、农业银行网站:http://www.abchina.com;
6、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7、招商银行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8、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
9、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hinapay.com;
10、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6;
11、兴业银行网站:http://www.cib.com.cn;
12、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1;
13、浦发银行网站:http://www.spdb.com.cn;
14、浦发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28;
15、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
16、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