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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版: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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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董事股份禁售期不宜过分延长
    2009年05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锐
      香港特许秘书公会:

      董事股份禁售期不宜过分延长

      ⊙本报记者 李锐

      

      “上市公司董事对于股份资讯有一定优势属于客观事实,但通过延长董事股份禁售期并非禁止董事滥用内幕消息的绝对答案,所以相关禁售方案必须平衡及恰宜。”这是香港特许秘书公会5月4日在香港举行的“有关香港上巿公司董事进行买卖交易后股价表现之研究报告”的新闻发布会上所表明的观点。

      该观点来源于《香港上巿公司董事进行买卖交易后股价表现之研究报告》,该报告是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委托香港科技大学就2003至2008年间董事买卖本身公司股份后的股价表现进行的一项实证研究。该研究课题由科大新昌-叶谋遵财务学讲座教授及基金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陈家乐教授负责。研究发现,有证据表明,在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股份交易时,股价同时出现异动。然而,该项研究同时发现,观察所得的股价异动,大部分涉及规模较小的公司及与董事出售股份有关(而非董事购入股份);股价异动情况在任何时间均会出现,即使早在业绩公布前3至4个月内出售的股份,或是并非在业绩公布前出售的股份亦可以察觉到股价异动。 公会行政总裁布迪云先生表示,公会已将该研究的报告送交政府及监管机构。

      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会长沈施加美女士表示,港交所较早前就开始研究延长董事股份禁售期方案,上市公司董事是否在业绩公布前根据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亦在市场引发不少争论。针对市场对于延长董事股份禁售期意见不一,以及大众考虑监管成本问题,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认为,董事禁售期适当的延长是可以接受,但不宜过分延长,因为公司股价异动在任何情况下均可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