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9年05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09-01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2月20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4亿元的决议,贷款年利率10% 。本次贷款经三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详见2008年2月21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截止2009年5月4日,公司已将该笔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