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回购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08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08年7月26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开展回购担保销售业务并向光大银行青岛正阳路支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回购担保销售业务。(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008年7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高校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签署《买卖合同》,约定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向青岛高校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购买两台两鼓成型机、两台三鼓成型机、1台小角度钢丝帘布裁断机,价款合计人民币2,240万元。根据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同意为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购买上述产品提供回购担保,并于2008年12月12日与光大银行青岛正阳路支行、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签署了《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关于建立橡胶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的从属协议》。本次回购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两年。截至公告日,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与光大银行青岛正阳路支行、共签署了两笔《贷款合同》,第一笔812万元已于2008年12月12日签订(详见公司2008-058号公告),目前已还款226万元,担保余额为586万元;第二笔于2009年4月29日签订,约定金额为756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为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1342万元。
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高校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三份《买卖合同》,约定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青岛高校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购买三套成型机、两台配料系统、两台检测设备,价款合计人民币2,570万元。根据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同意为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购买上述产品提供回购担保,并于2009年4月30日与光大银行青岛正阳路支行、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签署了《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关于建立橡胶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的从属协议》。本次回购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99万元,期限两年。4月30日光大银行青岛正阳路支行、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确定了具体回购担保金额为1797.6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潍坊寿光市台头镇刘家河头村
法定代表人:王绍成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15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全钢子午线轮胎、工程车轮胎、农用车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载重汽车轮胎、轻卡汽车轮胎、橡胶制品、非织造布、轮胎及非织造布原辅材料。
(二)公司名称: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莱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潘书昌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美元2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子午线轮胎、斜交轮胎及其他橡胶制品,并销售上述所列产品。
三、风险防范措施
(一)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
1、在提供每笔回购担保前,被担保方支付该笔回购担保对应产品30%的预付款;
2、被担保方将每笔回购担保对应产品向贷款银行进行抵押;
3、签署反担保合同:公司与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绍成先生及其配偶郑冠英女士签署了《保证合同》,王绍成先生及其配偶郑冠英以全部家庭财产对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独立第三方山东汇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山东汇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1、在提供回购担保前,被担保方支付回购担保对应产品30%的预付款;
2、被担保方将回购担保对应产品向贷款银行进行抵押;
3、签署反担保合同:公司与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书昌先生及其配偶任瑞兰女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潘书昌先生及其配偶任瑞兰女士以全部家庭财产对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独立第三方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提供回购担保金额及回购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39.6万元,其中为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1342万元,为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金额为1797.6万元。未发生回购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买卖合同》
2、《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关于建立橡胶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的从属协议》
3、公司与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绍成先生及其配偶郑冠英女士签署的《保证合同》
4、公司与山东汇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5、公司与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书昌先生及其配偶任瑞兰女士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6、公司与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