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情况
近日,《证券日报》刊登了题为《传化股份购大股东资产疑问多 评估书现多处错误》的报道,该文章涉及:
1、“泰兴锦云的《资产评估书》里,在对泰兴锦云未来各期的净收益的测算一表中,竟然出现数处错误”,“仅从表面数据来看,利润总额算的结果完全不知道从哪里来,这样的评估报告极其缺乏科学性”。
2、“经过1年多的折腾,这项资产收购是在满足大股东“胃口”之后能否顺利完成仍有疑问。”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1、泰兴锦云《资产评估书》中涉及的泰兴锦云未来各期的净收益测算表是建立在评估师对泰兴锦云公司情况客观、科学的评估基础上的,是评估师基于专业知识作出的合理测算。报道中提到的“出现数处错误”是指评估报告中将“泰兴锦鸡”写为“泰兴景鸡”,系笔误,不影响评估报告整体的科学性。
2、公司收购大股东资产事项已于2008年12月完成,相关《关于完成收购大股东资产工商变更暨大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公告刊登于2008年12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也对该收购资产的利润完成情况、业绩承诺情况作了说明。不存在报道中所说的资产收购“能否顺利完成”的情况。
3、锦鸡染料及下属的锦云染料是国内生产活性染料的龙头企业,该资产收购可以更好地整合双方客户资源,在做深做细现有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市场,做大做强染料和助剂业务,同时“染助一体化”符合行业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完善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销售、服务等各方面的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该资产收购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考虑到收购所涉及资产在未来几年盈利的增长能力以及大股东作出的业绩承诺,本次收购的定价公平合理,未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大股东传化集团为保证业绩承诺的严肃性,还自愿追加承诺锁定1500万股传化股份。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显示,锦云染料2008年实现净利润4258.65万元,完成评估报告中盈利预测4028万元的金额,该染料资产确实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其他说明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