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81,079,884股;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81,079,884股;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5月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江苏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集团”)以将经营性资产注入我公司的方式,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做出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净资产由0元上升为40,277.90万元。通过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0.08 元净资产。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5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12月23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江苏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2005年12月9日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苏宁集团承诺,股改方案实施后,未来三年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苏宁集团将向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2.2股股份。1、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在2006年度低于4,306万元;或2007年度低于5,500万元;或2008年度低于7,098万元;2、公司2006年度或2007年度或200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3、公司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6年或2007年或2008年年度报告。追加对价以上述情况中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并只实施一次。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对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为非流通股股份取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公告后第五个交易日。
苏宁集团将在收购公司股权完成及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临时保管追加对价股份,计4,149.288万股,直至追加对价承诺期满。
(三)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净利润的完成情况
承诺年度 | 承诺净利润 (万元) | 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万元) | 是否完成 承诺 |
2008年度 | 7,098 | 51997.43 | 是 |
2007年度 | 5,500 | 21295.07 | 是 |
2006年度 | 4,306 | 7729.86 | 是 |
公司已完成三年净利润承诺事项 |
2、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后,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完成承诺。
3、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情况
承诺年度 | 年度报告披露日期 | 是否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 |
2008年度 | 2009年4月29日 | 是 |
2007年度 | 2008年1月29日 | 是 |
2006年度 | 2007年3月15日 | 是 |
公司已完成三年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年度报告的承诺 |
鉴于苏宁集团已全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所做出的承诺,苏宁集团所持有的381,079,884股股份将于2009年5月8日变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同时,原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追加对价股份4,149.288万股解除冻结状态。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09年5月8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381,079,8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8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
1 | 苏宁集团 | 381,079,884 | 381,079,884 | 36.90% | 98.69% | 26.86% | 41,492,880 |
合 计 | 381,079,884 | 381,079,884 | 36.90% | 98.69% | 26.86% | 41,492,880 |
注1:冻结的股份数量(股)指该股东所持股份中冻结股份的总数量,包括冻结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及无限售条件股份之和。
注2:冻结的股份系苏宁集团为了保证中小股东利益,将触发追送条件时所需追加对价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临时保管所致。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 450,703,384 | 31.765% | -381,079,884 | 69,623,500 | 4.907%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582,042,045 | 41.021% | 582,042,045 | 41.021% | |
5、境外法人持股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
7、内部职工股 | |||||
8、高管股份 | |||||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032,745,429 | 72.786% | -381,079,884 | 651,665,545 | 45.928%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86,138,295 | 27.214% | 381,079,884 | 767,218,179 | 54.072%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386,138,295 | 27.214% | 381,079,884 | 767,218,179 | 54.072% |
三、股份总数 | 1,418,883,724 | 100% | 1,418,883,724 | 100% |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 |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1 | 苏宁集团 | 200,098,080 | 50.06 | 0 | 0 | 381,079,884 | 26.86 | 注1 |
合计 | 200,098,080 | 50.06 | 0 | 0 | 381,079,884 | 26.86 | —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注1:苏宁集团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1)股改实施完毕后,苏宁集团持有200,098,080股,占当时总股本399,739,080股的比例为50.06%;
(2)股改实施完毕后至2008年9月,苏宁集团共获得垫付对价股份419,580股;
(3)2008年9月17日,公司2008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苏宁集团共获得红股180,465,894股;
(4)2009年2月,苏宁集团获得垫付对价96,330股。
(5)股改实施完毕后,苏宁集团共计增加180,981,804股股份,总计持有381,079,884股。因非公开发行、利润分配等原因,公司共增加1,019,144,644股新股,总股本现变为1,418,883,724股,苏宁集团占现有总股本的比例变为26.86%。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 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 |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 |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 2007年2月1日 | 19 | 4,452,460 | 1.114 |
2 | 2007年10月26日 | 7 | 998,560 | 0.203 |
3 | 2009年2月13日 | 1 | 96,330 | 0.0068 |
六、保存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2、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形。
3、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所持有股票符合国资和外资管理程序。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则。
5、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6、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不适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否;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否;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否;
若存在违规行为,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