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1.8元(含税),每股派0.18元(含税),每股红利税后0.162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12日(周二)
●除权(除息)日:2009年5月13日(周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19日(周二)
根据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9年3月20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3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114,926,901.50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492,690.15元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9,940,000.0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及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12日(周二)
除权(除息)日:2009年5月13日(周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19日(周二)
四、分红派息发放对象
截止2009年5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地址:合肥科学大道96号
电话:0551-5338028
传真:0551-5320313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