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再加“紧箍咒” 小煤矿整治深化
2009年05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祥明
⊙本报记者 于祥明
小煤矿整治再上一道“紧箍咒”。继发改委等4部门发布通知专项整治小煤矿后,国家安监总局5月7日又单独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各地制订小煤矿整顿关闭规划。
据悉,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通过强化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意见》要求,各地要制定小煤矿整顿关闭规划;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矿井;加强矿井关闭监管和废弃矿井治理工作,落实关闭矿井“六条标准”;打击非法煤矿和死灰复燃现象等情况。
“我国小煤矿个数占矿井总数90%以上,其产量约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如果这部分产能受到限制,将大大影响整个煤炭市场供应。”一位业界分析师指出。
事实上,今年内小煤矿的复产进程低于预期,使得秦皇岛电煤价格不但一直保持稳定,且还有小幅上涨。因此,未来山西等小煤矿复产进度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4月底,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拉开了为期一年半左右的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由此,业界普遍预期小煤矿复产将受到减缓,从而抑制煤炭市场整体供给。
“如果小煤矿产能减缓释放,整个煤炭市场的供给维持现状将有更长一段时间,而煤炭价格会有更大涨幅。”另一位煤炭分析师向记者表示。
业界专家表示,一先一后两份文件的出台,肯定将增加小煤矿复产难度,对整个煤炭产业维持现状,特别是对国有和地方大型煤矿带来利好。未来需要关注的是,相关部门在在具体执行中会是“从严还是宽松”,以及小煤矿实际产能释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