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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5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09-32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麦校勋董事长提议并召集,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传真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2009年4月8日,公司董事汤剑平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董事职务。会议共发出8张表决票,应收到有效表决票为8票。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会议通知约定的表决票反馈时间,截止到2009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十一点,董事会秘书共收到麦校勋先生、方国梁先生、蒋根福先生、麦穗勋先生、姜治云先生、孙坚先生、李龙先生等7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董事许志榕先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表决意见,视为弃权。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6票赞成、2票弃权(蒋根福董事、许志榕董事),通过《关于重大事项解决方案的说明的议案》。蒋根福董事弃权理由为:本议案涉及的一些资料尚有未查实查清的;在企业内部控制和监督方面应作反省;在责任追究方面应加重力量。

      本公司2009年4月30日发布公告,公司正在核查重大事项及对2008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根据公司取得的资料及核查的情况,现对有关更正事项性质、原因及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方案说明如下:

      一、重大事项性质

      因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环宇)涉及违规担保、短期投资款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重大事项,导致本公司须对以前年度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二、重大事项原因

      (一)违规担保

      1、方达环宇为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集团)在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长安分社(下简称:信合长安分社)的1000万元借款及利息提供担保的情况

      2006年3月8日,借款人方达集团、保证人广汇科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广汇科投)与信合长安分社就1000万元借款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2006年3月13日,方达集团与广汇科投就该项借款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同日,麦校勋、方达集团与广汇科投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

      2008年4月30日,方达集团向广汇科投出具《还款保证承诺书》;方达环宇、长荣置业、方达电子、银河工业城、勋达投资、麦校勋、卢润田向广汇科投出具《保证函》,同意为方达集团向广汇科投做出的《还款保证承诺书》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间为保证函出具之日起三年。

      2008年12月1日及2009年1月16日,由于方达集团未按期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广汇科投分两次代方达集团向信合长安分社清偿了债务。

      2009年1月18日,广汇科投向债务人方达集团和连带担保责任人方达环宇、长荣置业、方达电子、银河工业城、勋达投资、麦校勋、卢润田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方达集团归还代偿款并支付违约金,方达环宇、长荣置业、方达电子、银河工业城、勋达投资、麦校勋、卢润田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09年1月20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简称:东莞二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方达集团应于2009年1月30日前向广汇科投归还上述代偿款及违约金,方达环宇、长荣置业、方达电子、银河工业城、勋达投资、麦校勋、卢润田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方达环宇为东莞市长荣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长荣置业)在兴业银行东莞分行(下简称:兴业银行)的1900万元借款及利息提供担保的情况

      2005年11月8日,长荣置业和兴业银行就2000万元借款签订了《基本授信合同》、《短期借款合同》。2005年11月11日,长荣置业与广汇科投就该项借款签订《委托担保合同》;方达集团与广汇科投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麦校勋、卢润田与广汇科投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2007年11月30日,广汇科投代长荣置业向兴业银行清偿了19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根据民事起诉状,债务人长荣置业和连带担保责任人方达环宇、方达集团、方达电子、银河工业城、勋达投资、麦校勋、卢润田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就该项借款还款及保证共同向广汇科投作出还款承诺保证。

      2008年12月8日,广汇科投向债务人长荣置业和连带担保责任人方达环宇、方达集团、方达电子、银河工业城、勋达投资、麦校勋、卢润田提起诉讼,要求判令长荣置业归还代偿款本息并支付违约金。

      2009年1月20日,东莞二院出具《民事调解书》,长荣置业分三期偿还广汇科投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方达环宇、方达集团、方达电子、银河工业城、勋达投资、麦校勋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方达环宇为方达集团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下简称:招商银行)的1125万元借款及有关利息提供担保的情况

      2006年6月15日,方达集团与广汇科投就980万元借款签订《委托贷款协议》;2006年10月26日,方达集团与广汇科投分别就110万元借款及980万元借款各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协议》。

      2006年6月15日及2006年10月26日,麦校勋、卢润田与广汇科投分别就上述借款各签订一份《保证合同》。2006年6月15日、2006年10月26日及2007年1月4日,方达集团与广汇科投分别就上述三笔借款签订三份《抵押合同》。

      2006年6月19日、2006年6月22日、2006年10月27日、2007年1月8日,广汇科投与招商银行就上述借款签订5份《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同时方达集团与招商银行相应签订5份《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2007年11月14日,方达集团向广汇科投出具《还款保证承诺书》,承诺于2008年4月底以前还清逾期未还的本金1125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同时,方达环宇、长荣置业、方达电子、银河工业城、勋达投资、麦校勋、卢润田自愿为方达集团向广汇科投做出的《还款保证承诺书》项下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

      2008年4月30日,方达集团向广汇科投及招商银行出具《还款保证承诺书》,方达环宇、长荣置业、方达电子、银河工业城、勋达投资、麦校勋、卢润田向广汇科投出具《保证函》,同意为方达集团向广汇科投做出的《还款保证承诺书》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间为保证函出具之日起三年。

      2009年1月16日,广汇科投和招行东莞分行向债务人方达集团和连带担保责任人方达环宇、长荣置业、方达电子、银河工业城、勋达投资、麦校勋、卢润田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方达集团偿还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方达环宇、长荣置业、方达电子、银河工业城、勋达投资、麦校勋、卢润田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09年1月26日,东莞二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方达集团分三期偿还广汇科投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方达环宇、方达集团、方达电子、银河工业城、勋达投资、麦校勋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短期投资款纠纷

      公司在核查违规担保中发现,方达环宇、方达集团、长荣置业、方达电子、银河工业城、勋达投资、麦校勋、卢润田共同涉及一项总额为2000万元的与广汇科投的短期投资款纠纷。由于资料不完整,公司拟进一步查明相关情况另行公告。

      (三)股权转让纠纷

      1、2007年6月28日,麦校勋、方达集团与中国高新就中国高新出资9450万元购买麦校勋持有的方达环宇、盛世方达、银河工业城各15%股权签订《协议书》及有关《股权转让合同》,其中:中国高新在确认出资9450万元认购股权的同时,提出的主要前置条款如下:

      ①对其支付的9450万元股权转让款中的3000万元设立共管账户留存在方达环宇账户由麦校勋和中国高新共管,剩余6450万元为留置款汇入中国高新指定账户。

      ②如中国高新最终未能成为本公司股东,则中国高新可随时通知麦校勋回购中国高新所持方达环宇等三家公司的股权,共管账户中的3000万元及在留存在方达环宇账上的6450万元留置款由中国高新收回。

      2、2007年6月29日,中国高新将9450万元汇入方达环宇账户,持有方达环宇等3家公司各15%股权;方达环宇召开股东会对章程进行修订,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3、2007年6月29日,麦校勋、方达集团与方达环宇签订协议,麦校勋同意将上述9450万元无偿赠与方达环宇,同时,方达集团承诺该项赠与资产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保证责任。

      4、2008年5月14日,中国高新传真《汇款通知》,要求方达环宇将6,450万元款项汇给其全资子公司高新开创投资公司。2008年5月15日,方达环宇将6,450万元款项汇给高新开创投资公司。

      根据《其他应付款询证函》(北京市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高新开创投资公司2008年8月31日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向方达环宇发出的询证函),高新开创投资公司于2008年10月17日确认了对方达环宇的6,450万元其他应付款。截止目前,该款项仍未收回。

      5、2009年3月,中国高新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麦校勋、方达集团、方达环宇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麦校勋回购中国高新所持方达环宇等目标公司股权;2、请求判令麦校勋退还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并由中国高新收回6,450万元留置款;3、请求判令方达环宇对上述第二项请求负担协助履行义务。同时,中国高新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方达环宇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所设帐号中30,473,957.96元财产进行保全。截止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6、公司2008年度未对6450万元资金划转进行帐务处理。

      三、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1、公司拟责成实际控制人麦校勋先生督促有关方面,于2009年5月20日前无条件解除方达环宇上述担保义务,且保证不对方达环宇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及或有责任。同时,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麦校勋先生向公司承诺,由其承担该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2、上述短期投资款纠纷系方达环宇历史遗留问题,公司拟责成实际控制人麦校勋先生督促有关方面,于2009年5月20日前无条件解除方达环宇相关义务,且保证不对方达环宇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及或有责任。同时,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麦校勋先生向公司承诺,由其承担该纠纷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3、中国高新诉讼于2009年5月8日在北京开庭审理,根据公司与中国高新及有关方面协商达成的意见,拟进行调解,有关进展情况将及时另行公告。

      如果公司不能尽快从高新方面追回被划走资金,则将责令实际控制人麦校勋先生以等额的资金补足,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麦校勋先生向公司承诺,如果上述资金不能追回,其本人同意变现其控制资产,筹集等额资金归还上市公司。

      四、关于年报追溯调整

      因上述重大事项,公司需要以前年度年度报告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年度报告将在经相关程序批准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09-33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交易依规进行会计处理等因素,公司须对以前年度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将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45天内披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更正后的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09-34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5月7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告知书[(2009)6号]。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于近日对本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未如实披露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环宇)股权转让情况,也未对相关交易依规进行会计处理。致使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2、公司对方达环宇为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未如实披露控股子公司债务情况。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责令公司董事会逐项制订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达到以下要求:

      1、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除方达环宇违规担保和负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校勋及中国高新协商妥善处理有关纠纷,确保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对股改说明书、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2007年度报告、2008年度报告等文件中存在的信息披露错误或遗漏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和更正。同时,股改保荐机构及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应对涉及股改说明书、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信息披露更正事项进行尽责调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应对更正后的2007年度、2008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

      3、公司应对所有担保及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全面自查,如有违规事项应及时纠正。

      4、公司应于2009年5月31日前报送整改报告并披露。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09-35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核查,本公司存在以下重大风险事项: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环宇)为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公司未如实披露方达环宇与中国高新集团股权转让情况,也未对相关交易依规进行会计处理,目前方达环宇对中国高新尚有6450万元其他应收款未追回;

      3、方达环宇涉及一项总额为2000万元的短期投资款纠纷。

      鉴于上述风险因素,公司需要对以前年度定期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