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人民币元) | 0.0420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人民币元) | 0.0378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9年5月13日 |
● 除权(息)日:2009年5月1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9年5月18日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3月18日召开的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3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年度
2、发放范围:以2008年12月31日之总股本389,085,686股为基数发放。
3、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389,085,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8元,共计派发股利16,341,598.81元。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378元。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人民币0.0378元进行派发;如该类股东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文件:如(1)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原件;或者(2)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原件,以及(1)向公司出具的经合法签署的该股东已就本次中期分红派息纳税或进行了纳税申报的声明原件;及(2)股票账户卡原件、QFII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以下合称“证明文件”),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将不安排相关现金红利所得的代扣代缴,并由公司向该等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042元。该等证明文件需以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在前述时间内送达至公司。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如存在除前述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其含义同《企业所得税法》),建议参考《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和有限售条件股份的A股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378元。
4、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5月13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13日;
2、除息日:2009年5月1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18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静、吴文静、袁敬
联系电话:027-87596718-8019 、027-87597232
联系传真:027-87596393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人福科技大厦董事会秘书处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科技 编号:临2009—022号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7日上午10:00在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人福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0名,代表股份85,707,8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89,085,686股)的22.02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21,858,3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1人,代表股份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3%。
公司已于2009年4月28日、5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分别刊登了《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二〇〇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通知公告》、《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二〇〇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新闻媒体代表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自2009年5月6日下午15:00起至2009年5月7日下午15:00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股东以现场方式或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记名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涉及向第一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法人股东当代科技及关联自然人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股票发行方式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21,858,312股、反对9,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588%。
(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21,858,312股、反对9,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588%。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对本议案所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各分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是:同意21,858,312股、反对9,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588%。
(四)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21,858,312股、反对9,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588%。
(五)关于公司与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21,858,312股、反对9,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588%。
(六)关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21,858,312股、反对9,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588%。
(七)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21,858,312股、反对9,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588%。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曹琴律师、刘天志律师到会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原始资料、会议通知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原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科技 编号:临2009—023号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二○○九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09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经核查,由于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较多且存在交叉持股现象,在合并报表抵消分录时出现差错,现对《二○○九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如下更正: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项下 | 更正前 | 更正后 |
长期股权投资 | 742,998,074.71 | 733,869,681.3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72,288,155.03 | 1,363,159,761.70 |
资产总计 | 2,704,985,884.55 | 2,695,857,491.22 |
少数股东权益 | 250,188,227.39 | 241,059,834.06 |
所有者(股东)权益合计 | 1,269,332,682.29 | 1,260,204,288.96 |
负债和所有者(股东)权益合计 | 2,704,985,884.55 | 2,695,857,491.22 |
公司将同时把更正后的《二○○九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