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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9年05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09-01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9年4月27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81,212,9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现金1.3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5月15日,除息日为:2009年5月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截止2009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于2009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131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2层

    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