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截至2009年5月7日,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核实,截止目前,除已于4月29日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事宜。
三、公司声明
2009年4月27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09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确认:除前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披露事项外,至本公告日且在未来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风险提示
前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评估、审计工作等完成后,公司将就拟出售资产、拟吸收合并对象定价等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须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梅花集团控股股东孟庆山及一致行动人因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触发了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须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上述批准或核准事宜均为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