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9年5月6日以通信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全体11名董事出席了会议。
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为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的4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50%保证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福建宏三”) 在交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4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50%保证金),本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实际担保责任2000万元,期限一年。福建宏三对此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二、担保对象简介
福建宏三注册地为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31号江边新村二号楼六层,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亚非。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电子技术的研制与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非专控通信设备,家用电器,文教用品,文化办公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及以上相关项目的技术服务及维修;电子网络工程设计及安装;对外贸易;投资咨询。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福建宏三100%的股权。
截至2008年12月31日,福建宏三总资产8377万元,净资产3553万元,资产负债率57.59%。2008年1-12月份销售收入51045万元,利润总额73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公司,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高,对其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各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具有保障。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前,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3400万元;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000万元。以上担保总额60400万元,占本公司2009年1月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净资产的26.95%。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