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创新提升资本市场生产力
2009年05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本报评论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建所19年、中小板推出5年之际,出台了创业板上市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对《规则》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因其的推出,更加迫切地期待创业板开板。
《规则》是创业板重要的基础性自律监管规范。与创业板所有配套规范一样,《规则》重在调整创业板所涉各方的生产关系,进而解放和提升创业板的生产力。《规则》所体现出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必将为解放和提升创业板生产力,进而为解放和提升我国资本市场整体生产力发挥巨大作用。
规范、效率和市场化是起草《规则》的总体原则中的三个关键词。规范——《规则》进一步强化各项基础性制度建设,通过加大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力度,促进公司诚信规范运作;通过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揭示风险,引导理性投资;通过严格退市制度,强化优胜劣汰机制,保持市场的整体素质。效率——《规则》在借鉴主板市场各项成熟制度,尤其是中小板监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小、经营不够稳定,以及部分科技型公司对核心技术依赖程度较高的特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创新,增强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市场效率的提升。
(下转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