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大通”)持有本公司股份39,722,5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44%(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2,17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限售流通股27,543,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2%)。上述股权已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详见2008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本公司公告。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艺豪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2,17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限售流通股17,821,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上述股权已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详见2008年10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本公司公告及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14.3。
本公司近日收到天津大通、艺豪科技通知,获悉:上述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8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筑信 公告编号:临2009-026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2009年5月6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触及涨幅限制。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通)及实际控制人逯鹰先生,均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关于债务重组事项,本公司与有关债权人、债务人的商谈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关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事项,有关情况详见刊登于2009年5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本公司公告,刊登于2009年5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大通、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豪科技)《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生地产)《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核查意见。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天津大通、艺豪科技在取得监管机构许可后的7个工作日内方可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过户至新生地产名下;如本次股权收购完成,新的控股股东新生地产将对本公司进行重组。但上述事项的时间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