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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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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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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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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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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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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09年05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09-01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1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09

    ● 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15日

    ● 除权(息)日:2009年5月1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22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09年4月1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09年4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年度

    2、发放范围: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484,807,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共计派发股利48,480,791.80元。

    对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1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09元派发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该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并由该等机构、场所缴纳所得税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该等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每股0.01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4、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5月15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15日

    2、除权(息)日:2009年5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22日

    四、分红实施办法

    1、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金绥实业有限公司、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电 话:010-88363718

    传 真:010-88363718

    联系人:李春生、黄仁静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经贸大厦东塔楼五层

    邮 编:100037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9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09-01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长彭小海先生于2009年5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9年5月11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小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华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所持有的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80%的股权。受让价格为28,713,068.28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该项交易事前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议关于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合理,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编号:2009-01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北京华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所持有的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80%的股权,交易价格:28,713,068.28元人民币。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09年5月11日在北京与北京华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华联国际”)签订了《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称“《协议》”),受让华联国际所持有的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4.80%的股权(“目标股权”)。

    由于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力争在北京华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项交易事前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施祥新、邹建会、冯大安在表决时均投同意票,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关于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合理,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尚须经中国银监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力争在北京华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华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00年5月22日

    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大街180号

    实收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峰

    主营业务:销售百货、针纺织品等;购销粮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目标公司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华联国际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净资产5%且3000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时间:1994年3月10日,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4层428号,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丽荣,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等。经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313828.99万元,负债总额为254010.10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49.52万元,净资产为59818.89万元,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8329.05万元,净利润3969.64万元。

    财务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9,2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8.40%;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7%;本公司出资9,9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9.80%;北京华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80%。该公司权属清晰,没有设定质押等,没有涉及诉讼等争议事项,运营情况正常。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协议的主要条款:

    转让方:北京华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署日期:2009年5月11日

    交易标的:转让方所持财务公司4.80%的股权

    交易价格:28,713,068.28元人民币

    交易结算方式:在协议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的80%支付给转让方;在过户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其余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

    定价政策:以财务公司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98,188,922.58元人民币作为确定目标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转让价款为28,713,068.28元人民币。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经营过程中,本公司在华联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本次交易增加了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持股比例,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和货款的结算监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议关于本次交易表决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合理,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华联国际签署的《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本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