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9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3、会议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8日(星期五)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通州市兴东镇综艺数码城本公司会议室
5、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表决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关于增补杨明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1增补杨明香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7、逐项审议关于规范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7.1为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7.2为南通市天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
7.3为北京连邦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
7.4为深圳毅能达智能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
8、审议关于董事、监事2009年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1.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11.2发行方式;
11.3发行对象;
11.4发行数量;
11.5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1.6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1.7募集资金用途;
11.8上市地;
11.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1.10决议的有效期限。
12、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嘉宾等。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5月11日—5月1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00—5: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5月14日(含)前送到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四。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顾政巍 邢雨梅
电话:(0513)86639999 86639987 传真:(0513)86639987
联系地址:江苏省通州市兴东镇综艺数码城
邮编:226376
2、会议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明香,女,1955年生,大学本科,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省绥化市继电器厂财务科长、副厂长、黑龙江省绥化市小型拖拉机厂厂长、黑龙江省工商银行绥化支行信贷科科长、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局科员、南通市审计局审计事务所副所长、所长、江苏通达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南通普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
附件二: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明香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3日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明香,作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杨明香
2009年4月23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4 | 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6 | 关于增补杨明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6.1 | 增补杨明香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选举票数: | ||
7 | 关于规范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 |||
7.1 | 为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 |||
7.2 | 为南通市天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 | |||
7.3 | 为北京连邦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 | |||
7.4 | 为深圳毅能达智能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 | |||
8 | 关于董事、监事2009年薪酬的议案 | |||
9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11.1 |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
11.2 | 发行方式 | |||
11.3 | 发行对象 | |||
11.4 | 发行数量 | |||
11.5 |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11.6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11.7 | 募集资金用途 | |||
11.8 | 上市地 | |||
11.9 |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11.10 | 决议的有效期限 |
12 | 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附注:
1、议案6.1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为限自行填报选举票数;
2、除6.1以外其他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议案仅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中择一填写,不填、多填、错填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770 | 综艺投票 | 13 | A股 |
2、表决议案
综艺股份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 价格 |
1 | 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元 | |
2 | 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元 | |
3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00元 | |
4 | 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元 | |
5 |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5.00元 | |
6 | 关于增补杨明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6.1 | 增补杨明香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1元 | |
7 | 关于规范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 ||
7.1 | 为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 7.01元 | |
7.2 | 为南通市天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 | 7.02元 | |
7.3 | 为北京连邦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 | 7.03元 | |
7.4 | 为深圳毅能达智能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 | 7.04元 | |
8 | 关于董事、监事2009年薪酬的议案 | 8.00元 | |
9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元 | |
1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0元 | |
11 | 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11.1 |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11.01元 | |
11.2 | 发行方式 | 11.02元 | |
11.3 | 发行对象 | 11.03元 | |
11.4 | 发行数量 | 11.04元 | |
11.5 |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11.05元 | |
11.6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11.06元 | |
11.7 | 募集资金用途 | 11.07元 | |
11.8 | 上市地 | 11.08元 | |
11.9 |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11.09元 | |
11.10 | 决议的有效期限 | 11.10元 | |
12 | 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12.00元 |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3.00元 |
3、表决意见
(1)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6.1),在“对应的申报股数”项下,股东以其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为限自行填报选举票数。
(2)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议案6.1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股权登记日持有“综艺股份”A股的沪市投资,如持有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时,在议案6.1进行投票时就有100票的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以100票为限,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770 | 买入 | 6.01元 | 填选举票数 |
(2)不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
股权登记日持有“综艺股份”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77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如某沪市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77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3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申报不得撤单。如对全部议案进行表决,则以99.00元代表除议案6.1以外其他需要表决的全部议案事项。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