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公司大股东支付的业绩补偿款的公 告
2009年05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新华锦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09—008
关于收到公司大股东支付的业绩补偿款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3,649,824.30元,与公司大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业绩承诺的差额为24,350,175.70元。按照股改承诺,鲁锦集团应在2008年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现金32,466,900.93元(含税)。公司已经于5月8日收到了鲁锦集团支付的上述补偿款项。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