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甩卖“包袱”富龙热电一举多得
2009年05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富龙热电将自己的包袱资产卖出了高价。
5月12日,富龙热电与赤峰市泰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赤峰富龙路桥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22580万元的出资、占富龙路桥总股本的94.66%的股权以30229万元出售给泰升国资公司。
截至上月30日,富龙路桥资产总额为79331.30万元,负债总额为49344.32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2228.23万元,净资产为29986.99万元,营业利润为-669.51万元,净利润为-669.37万元。不难看出,富龙热电出售所持富龙路桥全部股权价格比审计后的净资产溢价1843.32万元,溢价率为6.49%;比在富龙路桥的账面投资成本溢价7649万元,溢价率为33.88%。
卖出了如此高价的资产,其实是富龙热电一直难以背负的“包袱”。富龙热电表示,因富龙路桥所经营的公路项目的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较长,折旧成本费用过大,财务成本较高,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营压力,出售该股权,有利于减轻公司的债务及生产经营压力。通过出售,公司为富龙路桥在中国工商银行的44841万元贷款提供的担保有望解除。此外,出售股权是公司“剥离非主导产业,集中精力打造热电主导产业”的战略要求,是公司剥离非主导产业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做强做大热电主导产业。
组建于2001年7月的富龙路桥注册资本23855万元,经营省道206线赤峰至茅荆坝段一级公路,全长110公里。在23855万元注册资本中,富龙热电出资225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4.66%;赤峰安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19%;喀旗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275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