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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二手房组合贷款放开
    2009年05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涂艳
      ⊙本报记者 涂艳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4月27日起,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实行组合贷款,即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这则《关于开办二手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贷款中心及各远郊区(县)管理部可以委托建行开办二手房组合贷款业务。贷款人可以采用抵押担保或者抵押+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保证担保两种形式。”

      据记者了解,各地的组合贷款政策不一。例如北京在2007年出台规定,要求“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可以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二手房及其它性质房屋暂不办理组合贷款。”而本次开放的正是先前暂停办理的二手房组合贷款。而记者了解,上海地区并无相关限制,早在1998年7月,当时的央行上海分行就对上海地区的个人住房担保组合贷款做出了相关规定,其中并没有对组合贷款进行限制。

      银率网分析师告诉记者:“一般组合贷款适合选购的房产总价比较高,购房资金的来源主要依靠贷款,而在贷款方式的选择上比较倾向于公积金贷款的人群。”现在,组合贷款已经成为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要形式,可以大大缓解借款人的资金压力。

      对于单位福利好,特别是有补充公积金的人来说,利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减少很多成本。由于公积金贷款具有额度上限的规定,所以在实际操作上缩小了使用人群,而组合贷款正好弥补了公积金贷款对于额度限制的不足,额度上限以外的资金将通过商业贷款的形式补齐,为购房者缓解资金压力,实现购房愿望提供了较好的支持。

      另外,银率网分析师介绍,在操作阶段,组合贷款遵循同一张申请表、同一借款合同、同一抵(质)押物,贷款期限一致的原则,基本上能够实现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批贷、审核的同步进行,借款人不必两头跑,简化了操作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