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5月11日下午在四川省西昌市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5人,实到13人,分别是:何永祥、罗俊、胡志忠、安旭源、杨博、邱永志、吕必会、杨承斌、赵庆复、刘枞、杜德兵、林大热、李云龙,独立董事袁孝康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林大热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陈华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吕必会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周刚、兰翔、潘旭东、肖铭、田健康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何永祥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选举何永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罗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何永祥先生、罗俊先生简历详见西昌电力临2009-09号《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09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15票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二、聘任罗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15票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三、聘任魏明奎先生、罗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世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周智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阅董事会聘任的各高管人员的简历和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的各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市场禁入人员。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素质,能够履行相应的职责,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
表决情况:15票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四、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
1、选举何永祥、罗俊、林大热、李云龙、杜德兵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李云龙任主任委员;
2、选举何永祥、吕必会、刘枞、杜德兵、袁孝康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袁孝康任主任委员;
3、选举杨博、林大热、李云龙、袁孝康、刘枞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林大热任主任委员;
4、选举何永祥、罗俊、陈华明、邱永志、刘枞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何永祥任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15票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五、调整公司解债工作领导小组:何永祥担任组长,罗俊担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周刚、刘枞、杜德兵、陈世兵、刘华,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公司各部门中抽调。
表决情况:15票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六、公司关于增设部份科(室)的议案:总经理工作部增设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和法律及招投标管理科,生产技术部增设规划设计室,人力资源部增设离退休管理科,开发部增设技术质量安全科。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吕必会、陈华明),通过本项议案。
吕必会、陈华明两位董事对本项议案的意见为:
1、房地产开发管理科从设置的职能上来看,主要负责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这项工作政策性强、建设周期长、工作协调难度大,在总经理工作部管辖下设置这样一个科室,难以胜任职责;况且公司现已设有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建议由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暂时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及前期工作,适时筹备、组建房产开发公司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且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阶段性、临时性的特点,专门设置一个职能科(室)没有必要。
2、公司的违规担保问题暴露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的薄弱,建议公司不设置法律及招投标管理科而设置为法律事务管理部,以加强公司法律风险的防范,把招投标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纳入法律事务管理部工作范畴。
3、增设部份科(室)势必影响公司人力资源的调整,会优化配置以及职能、职权的重新划分和调整,其合理性以及是否有利于公司建立精简高效的运行机制,有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作出论证。
七、公司经营班子及相关人员分工调整的议案:总经理罗俊,全面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分管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作;副总经理魏明奎,协助总经理负责电网运行、电力营销、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员工培训工作,分管电力营销部、生产技术部工作;副总经理罗诚,协助总经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职工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分管服务公司工作;财务总监陈世兵,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部、证券部工作,负责公司投融资、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解债等工作;总工程师周智,协助总经理负责发电运行、水库运行管理工作及设备维护、检修、更新工作,分管发电公司工作;总经理助理刘峰,协助总经理负责电站开发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分管开发部、永宁河流域电站、固增电站、沙湾电站开发建设工作;总经理助理陈家盛,协助总经理负责电网维护、检修、建设工作,分管供电公司工作。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杨博、邱永志),通过本项议案。
杨博、邱永志两位董事对本项议案的意见为:非经营班子人员的分工不属于董事会审议、表决的范畴。
八、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实施第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9年4月至12月银行贷款计划的议案》中的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申请贷款项目,同意公司在7700万元额度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同意公司以合法拥有的足额资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授权公司财务部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上述贷款的相关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15票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2日
附件: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魏明奎,男,1970年11月生,汉族,四川内江人,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4月华北电力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职称,1999.09-2002.06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函授毕业。曾任四川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调度员、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电力营销部主任。
陈世兵,男,1973年8月生,汉族,四川蓬安人,中共党员。1997年7月长沙电力学院会计专业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广安电业局财务部会计、四川武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广安电业局财务部主任。
罗诚,男,195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先后在公司调度室、劳动人事科、企业管理科、月华电厂工作,先后担任机关工会主席、副厂长、总经办副主任、企管部副经理、供电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周智,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MBA,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曾任西昌电力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供电公司副经理、供电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09-14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5月11日下午在四川省西昌市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监事周刚、兰翔、潘旭东、肖铭、田健康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周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讨论,审议了如下项议案:
一、选举周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周刚先生简历详见西昌电力临2009-10号《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09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