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征询,确认除公司2009年5月11日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2009年5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之外,未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除前述已披露并正在进行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外,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还需取得以下政府部门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批事项的批准或核准后方可实施:(1)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2)中国证监会豁免北京和智达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因本次交易而触发的对兆维科技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能否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