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一项关于选举王道成先生为公司独立监事的临时提案。该临时提案由约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86.71%的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09年4月2日提出。具体可参见公司分别于2009年3月27日、2009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2日上午9时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北京汉华国际饭店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9,287,742,4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9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洁敏先生主持并担任会议主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并逐项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批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98,204,857股,其中同意165,033,354,768股,反对2,748,101股,弃权62,101,988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7%。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2、审议并批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98,204,857股,其中同意165,033,092,868股,反对2,868,801股,弃权62,243,188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6%。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3、审议并批准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164,342,570,857股,其中同意164,273,872,068股,反对3,257,901股,弃权65,440,888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2%。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4、审议并批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98,204,857股,其中同意165,034,599,968股,反对2,078,901股,弃权61,525,988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5%。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5、审议并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0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98,204,857股,其中同意165,033,198,768股,反对3,290,801股,弃权61,715,288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6%。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6、审议并批准关于聘用公司2009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12,655,513股,其中同意164,922,161,324股,反对10,043,001股,弃权80,451,188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2%。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7、以特别决议案审议并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发行公司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107,280,857股,其中同意162,107,109,251股,反对2,995,550,606股,弃权4,621,00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29%。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此项决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8、以特别决议案审议并批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106,350,857股,其中同意164,964,295,367股,反对137,458,790股,弃权4,596,70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此项决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9、审议并批准选举王道成先生为公司独立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3,524,338,577股,其中同意163,302,111,773股,反对144,950,501股,弃权77,276,303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1%。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除第9项临时提案外,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为A股股东代表王敏女士、H股股东代表蔡木雄先生、监事秦刚先生以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晋女士。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分别于2009年3月27日、2009年4月8日及2009年5月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各位股东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网站上下载前述资料。
三、2008年度末期股息派发
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08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中获得批准,公司将向2009年5月27日结束办公时名列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4953元(含适用税项)的2008年度末期股息。A股股东的具体派发方式及其有关事项将由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商后另行公告。敬请A股股东留意。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临时提案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