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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公告
    2009年05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09-015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1、本公司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电脑)于2009年5月13日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就湖南地区的合作建立双边协调机构,并推进湖南地区的相关合作。

      2、鉴于本公司与长城电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故双方为关联方。

      3、本备忘录不涉及具体投资和金额,仅为双方合作意向达成的备忘,具体合作事宜待双方进一步协商后再行确定,待确定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根据合作的具体条款、金额来确定和实施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电脑)

      注册资本:55018.9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杜和平

      主要业务包括:电子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及网络系统、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2008、2007、2006年长城电脑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950,149,898.72元、4,246,871,447.11元、3,358,826,042.89元,2008、2007、2006年长城电脑的净利润分别为11,823,912.92元、98,175,450.47元、52,942,265.75元。

      三、合作备忘录的基本内容

      1、长城电脑的义务

      (1)对长城信息在湖南地区的有关项目予以支持,协助长城信息在湖南地区的产能提升以及技改项目。

      (2)长城电脑在湖南地区开展的信息化项目,将以长城信息作为承担主体,在政府采购和家电下乡活动中,与长城信息共同推进湖南本地企业的民族品牌产品。

      (3)协助长城信息加快推进厂区升级改造、新的产业园区扩张,积极将部分项目逐步引入到新的产业园区。

      (4)协助长城信息建立健全的有关市场销售体系,配合长城信息进行市场宣传和推广活动。

      (5)积极推进新产品在湖南市场的导入,提供对与其相关的培训、质量控制和技术服务,在原材料供应、市场拓展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2、长城信息的义务

      (1)全力支持长城电脑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长城信息本土资源和销售网络优势。

      (2)以长城电脑现有整机产品为基础,积极开展湖南地区的销售与生产业务,打造具有综合实力的消费型产品平台。

      (3)支持长城电脑在湖南地区的品牌推广、产品推广,以及客户服务等工作,积极组织在湖南地区的业务规划布局,提升长城电脑在湖南的市场占有率,在湖南市场占有率进入前三名,并促进产业升级优化。

      3、建立双边协调机构

      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双方均由总经理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建立不定期会商机制,负责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自销售、生产、战略、推广、服务机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合作日常事务。

      4、合作主要内容

      初级阶段在湖南省内实现部分产业转移,于六月份开始实现电脑整机的湖南本地生产和销售,并逐步辐射到中部地区,乃至全国。下一阶段,将整合双方资源,设立合资企业,开发差异化产品,带动存储网络设备、消费电子等产品进军新领域,快速做大做强产业规模。

      四、合作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目的

      为了实现优势资源组合,推动双方共同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本公司与长城电脑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2、影响

      利用公司现有营销渠道的资源,在政府采购和家电下乡活动中,与长城电脑共同推进湖南本地企业的民族品牌产品,提升长城电脑产品在湖南的市场占有率。对于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引入长城电脑进入公司新建的产业园区,提升园区品质,有利于园区的对外扩张和产业升级。

      五、其他事项

      1、《战略合作备忘录》不涉及具体投资和金额,仅为双方合作意向的备忘,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的具体合作事宜需进一步磋商,待确定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根据合作的具体条款、金额来确定和实施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09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长城电脑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合作是双方为了实现优势资源组合,推动双方共同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寻求机遇的原则下签署的。同时,双方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不涉及具体投资和金额,仅为双方合作意向的备忘,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营班子应就双方的具体合作事宜进行充分调研、分析和考察,并形成详细的可行性报告后提交下一次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3、《战略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09-016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董事 8人,实际投票董事8人。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意向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方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聂玉春先生、何明先生、张安安女士、傅强先生均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请见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09-01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电子)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6〕1455号)文件批准,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已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并更名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群力。目前,有关变更的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4日

      股票简称:长城信息                    股票代码:000748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意向”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战略合作是双方为了实现优势资源组合,推动双方共同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寻求机遇的原则下签署的。长城信息可以利用公司现有营销渠道的资源,在政府采购和家电下乡活动中,与长城电脑共同推进民族品牌产品,提升有关电脑产品在湖南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可以通过引入长城电脑进入公司的产业园区,加快园区的产能扩张和产业升级。

      2、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3、鉴于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聂玉春先生、何明先生、张安安女士、傅强先生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张 琪、陈彰清、胡国柳、李铁生

      2009年 月 日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备忘录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09〕1号)文件精神,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湖南信息产业发展,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积极规划电脑项目落户湖南。

      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息)在湖南地区联合创建湖南本地制造的长沙模式,长城信息作为工业合作伙伴,积极推进和落实工业合作模式,实现计算机整机湖南本地制造,尽快使长城电脑在湖南省内形成产业化、规模化,以更好地服务于湖南省信息产业的发展,服务于湖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湖南省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达成以下意向:

      一、长城电脑的义务

      1、对长城信息在湖南地区的有关项目予以支持,协助长城信息在湖南地区的产能提升以及技改项目。

      2、长城电脑在湖南地区开展的信息化项目,将以长城信息作为承担主体,在政府采购和家电下乡活动中,与长城信息共同推进湖南本地企业的民族品牌产品。

      3、协助长城信息加快推进厂区升级改造、新的产业园区扩张,积极将部分项目逐步引入到新的产业园区。

      4、协助长城信息建立健全的有关市场销售体系,配合长城信息进行市场宣传和推广活动。

      5、积极推进新产品在湖南市场的导入,提供对与其相关的培训、质量控制和技术服务,在原材料供应、市场拓展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长城信息的义务

      1、全力支持长城电脑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长城信息本土资源和销售网络优势。

      2、以长城电脑现有整机产品为基础,积极开展湖南地区的销售与生产业务,打造具有综合实力的消费型产品平台。

      3、支持长城电脑在湖南地区的品牌推广、产品推广,以及客户服务等工作,积极组织在湖南地区的业务规划布局,提升长城电脑在湖南的市场占有率,在湖南市场占有率进入前三名,并促进产业升级优化。

      三、建立双边协调机构

      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双方均由总经理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建立不定期会商机制,负责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自销售、生产、战略、推广、服务机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合作日常事务。

      四、合作主要内容

      初级阶段在湖南省内实现部分产业转移,于六月份开始实现电脑整机的湖南本地生产和销售,并逐步辐射到中部地区,乃至全国。下一阶段,将整合双方资源,设立合资企业,开发差异化产品,带动存储网络设备、消费电子等产品进军新领域,快速做大做强产业规模。

      五、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投资和金额,仅为双方合作意向的备忘,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具体合作事宜待双方进一步协商,签定合作协议后再另行确定。

      甲方:中国长城计算机     乙方:长城信息产业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二○○九年 月 日         二○○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