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泰涉嫌抽逃资本被诉
2009年05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ST深泰涉嫌抽逃资本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ST深泰今天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02年9月20日,*ST深泰、深圳市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昊鹏投资有限公司三方在深圳设立深圳市中委农业投资有限公司。1亿元出资中,*ST深泰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新产业公司、昊鹏公司各以30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因涉嫌抽逃中委公司的注册资金,*ST深泰前任董事长王迎于2008年4月28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5月30日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8年10月28日,中委公司抽逃资本案在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新产业公司、昊鹏公司、*ST深泰、王迎涉嫌抽逃资金为由向宝安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宝安检察院受理后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认为新产业公司、昊鹏公司、*ST深泰合谋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抽逃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迎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抽逃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ST深泰表示,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还无法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