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参与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09年05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鼓励长期投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5,以下简称“本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家” 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的合法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自公告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的所有基金法定交易时间。
三、具体优惠措施
在上述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具体优惠措施为: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标准执行。本基金费率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所有。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工商银行电话银行:9558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 phfund.com.cn;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或0755-8235366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