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2009年05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ST万鸿 编号:2009—026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股票
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披露了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公司2008年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0,163,503.8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9年5月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交易的申请及相关文件。(详见2009年5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9]45号《关于受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09年5月12日受理本公司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正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核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公司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交易申请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