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澄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媒体报道情况
近日《东方早报》刊登署名文章,文章提到涉及我公司的“福建省煤炭集团将借壳福建南纸,福建国资委将于近期讨论决策此事”以及“福建省轻纺控股公司整合福建南纸、青山纸业公司相关资产,形成百万吨级‘林浆纸’集团”等重大资产重组传闻。
二、澄清说明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福建省国资委,关于“整合福建南纸、青山纸业公司相关资产,形成百万吨级‘林浆纸’集团”传闻,仅是市场及媒体对福建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整合重组、优化省属企业的资源配置和布局的猜测,至今福建省国资委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尚无任何沟通和提案。关于“福建煤炭集团将借壳福建南纸,福建省国资委将于近期讨论决策此事。”的传闻,福建省国资委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确认,不存在与该事项有关的接触、洽谈及意向。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http://www.sse.com.cn)。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