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定投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基金定投适用于本公司目前管理的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70001)、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70002)、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代码:162703)、广发货币市场基金(A类代码:270004)、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70005)、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70006)、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70007)、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码:270008)、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码:270009) 、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70010)。
目前,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处于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状态,仅开通单笔5万元(含)以下基金定投业务,何时开通单笔5万元以上定投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国联证券、安信证券的安排为准。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到国联证券、安信证券的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国联证券基金定投的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元,安信证券基金定投的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
2、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国联证券、安信证券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5288,?0510-82588168@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2)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3936999或95105828(免长途费)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5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
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为代销机构。自2009年5月15日起投资者可在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3936999或95105828(免长途费)
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5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东发展银行为
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发展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广东发展银行为代销机构。自2009年5月15日起投资者可在广东发展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0-38322542、 38322974
客服电话:95528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020-83936999或95105828(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