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盛今日披露,接上海市一中院通知,原定于今日开庭审理的公司原董事长龙长生“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逃汇”一案,因故将推迟至2009年6月3日、4日开庭。至于该案延期的具体原因,*ST宏盛方面则未作解释。
“鉴于两次开庭间隔期较短,因此检方补充侦查、追加诉讼的可能性较小。”一位长期关注此案的法律界人士表示,证据、证人等相关事项的补充增加或是该案延期开庭的主因。记者也发现,“龙长生案”原定的开庭日期仅为5月15日一天,而在此番变故后,该案的庭审期限已悄然延长至两天。
因涉嫌逃汇、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ST宏盛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龙长生于2008年3月被司法机关逮捕。知情人士透露,本案公诉人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其指控内容主要包括龙长生最初收购*ST宏盛(当时称“良华实业”)及此后经营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三方面违法行为。除龙长生外,其家族所控制的*ST宏盛及两家下属子公司也同列为本案被告。
据悉,为顺利控股良华实业,龙长生曾于1998年9月同时注册成立了宏普实业和力捷投资两家企业,其中力捷投资是宏普实业的控股股东,而宏普实业此后则通过受让2459万国有法人股成为良华实业控股股东。问题在于,龙长生在注册力捷投资的过程中,其先以个人名义借款5000万元,并采取重复入账的方法取得注册资本1亿元的工商登记,即虚假出资5000万元。随后,龙长生在力捷投资成立后又立即从中抽走了1500万元注册资本金。
在通过违法手段入主上市公司后,身为董事长的龙长生在2003年至2007年间曾以*ST宏盛两子公司宏普国际、安曼电子的名义向包括中信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所贷款项则用于采购电子产品,并销售给同为龙长生家族控制的美国IRC等贸易公司。在此过程中,龙长生曾授意相关供货方向开证行提供数百张虚假提单用于信用证承兑,并指令宏普国际、安曼电子对上述信用证予以确认,造成对外付汇48512.65万美元,即款项流入龙氏家族在美国的关联公司中,由此构成逃汇事实。
龙长生违法逃汇的背后,为上述信用证提供担保的中信保公司却不得为此向相关银行支付了过亿美元的代偿款。值得注意的是,在龙长生因上述违法事实被逮捕5个月后,与该案有牵连的中信保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唐若昕也被依法逮捕,其相关犯罪问题目前正由检察机关侦查。
可以预见,随着案情的逐步明朗,龙长生在资本市场上的“腾挪之术”也将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