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批准大商所上市聚氯乙烯期货合约
2009年05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叶苗
记者昨日从大连商品交易所获悉,中国证监会近日已批准大商所上市聚氯乙烯期货合约,大商所将于今日就聚氯乙烯期货上市交易具体事项做出安排。
据了解,4月份证监会批准大商所开展聚氯乙烯期货后,大商所即公布了聚氯乙烯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5月初,大商所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订聚氯乙烯期货(PVC)合约及修订相关实施细则的报告》,大商所随即向证监会报送了上市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相关请示。
在批复中,证监会同意大商所上市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提出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具体挂牌时间由交易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证监会要求,在上市初期,交易所对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交割、市场监控等方面的环节应当从严要求,特别是要做好实物交割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市场操纵;交易所应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上市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叶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