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特别报道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特别报道
  • 7:金融·证券
  • 8:专版
  • 9:焦点
  • 10:观点评论
  • 11:时事国内
  • 12:时事海外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专栏
  • B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8:汽车周刊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2009 5 15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2版:财经要闻
    央行银监会要求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
    须加快发展
    4月财政收入下降13.6% 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
    搬迁补偿款计入上市公司净资产无关损益
    公允价值会计计量调整 中国不跟风
    有色等18个行业出现利润好转迹象
    创业板规则推出近半
    投资者准入不苛刻(上接封一)
    马建堂:中国经济运行好于预期
    上交所将按季披露监管白皮书 提高透明度
    境内首单
    美元中期票据成功发行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创业板规则推出近半投资者准入不苛刻(上接封一)
    2009年05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封一)二是仿照《办法》72条第二项修改的意思,建议豁免创业板公司IPO当年即亏损的保荐人责任,证监会经研究认为,尽管创业板公司经营不稳定,但如果公司上市当年即告亏损,对市场影响极坏,因此不能放松对保荐人的责任追究,未对建议予以采纳。三是建议放开保荐代表人签单数量限制,对此建议,下一步证监会将在创业板保荐制度相关安排中予以进一步研究,在听取保荐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安排。“总体的方向是相对于主板规定进一步放开,但具体放开到多少,还需要再研究。”负责人说。

      投资者准入不苛刻

      关于正在制定中的创业板投资者准入相关办法,负责人澄清说,相对于市场上关于投资者资金门槛30万或者3万、5万等的说法,准入办法的规定会“更趋于合理性”,目前该办法“还在走程序,会公开征求意见,虽然具体标准还是秘密,但肯定比市场上的说法更合理,不像想象得那么苛刻。”

      制度框架搭建近半

      在创业板首发《办法》发布后,监管部门曾明确,创业板基础性配套规则包括修订后的保荐和发审委《办法》,投资者准入相关办法,交易所层面的《上市规则》和交易《特别规定》。目前保荐和发审委两《办法》已正式发布,交易《上市规则》正在征求意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创业板基础性制度框架的搭建已经接近半程。“大家都看到了创业板的整个业务推进进度——每周都有进展。积极稳妥地推出创业板,‘积极’是战略考虑,‘稳妥’是战术部署,整个进展基本上都在我们的计划当中,分步予以推进。”

      负责人强调,创业板制度建设不能匆匆忙忙,一蹴而就,有很多法定程序必须履行,方可体现规则的公信力。因此,市场和投资者对此应予充分理解,创业板制度建设并没有拖沓或延后。

      例如,昨日正式公布的两《办法》均于6月14日施行,这既因国务院和证监会对部门规章制定程序的相关规定中,有“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的要求;也因两《办法》完全按照证监会既定的创业板市场建设规划推进,方便所涉各方做好细节上的准备,因此并不存在时间上延后的问题。“在制度建设方面我们有既定的安排,会有条不紊地推进创业板制度规则建设。”负责人强调。

      初审过程或需三个月

      负责人还透露了创业板发审委组建的相关考虑。他说,发审委《办法》公布后,证监会即将着手发审委的组建工作,组建方案虽无需法定公开,但“有些环节会向社会公开。比如通过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等相关机构履行对社会公示的一些安排。”在发审委委员选择上,证监会会提出基本要求,由相关协会进行推荐,推荐工作完成后,证监会会马上向社会公示。对外公示的同时,会组织会内会计部、法律部等相关部门对候选人从业情况履行内部核查。

      他表示,发审委的组建与创业板发行审核工作是“双管齐下”的安排,由于发审材料报送后要经历为期三个月左右的初审过程,因此,发审委的组建“只要不影响审核进度即可,我们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把工作做得更加细致。”

      创业板规则推出近半

      投资者准入不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