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批准坏账银行法
2009年05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德国政府13日批准坏账银行法,以帮助银行业减轻压力,活跃银行间借贷业务,保障经济发展。
根据新出台的坏账银行法,德国银行可将所持有的各种不良证券资产转移到一个由政府担保的特殊机构。为此,银行方面可获得政府担保的贷款,但必须承担每年的政府担保费用和可能出现的亏损。政府对银行不良资产担保的最长期限为20年。
据悉,目前德国银行不良资产账面总额共2000多亿欧元。政府建立的坏账银行将成为各银行因金融危机而无人问津的不良证券的“收集点”。这一新的银行救援计划将有助于德国多家州立银行摆脱当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