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大企业需定期评估税务风险
2009年05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为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文要求,大企业需要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
国家税务总局在《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简称《指引》)中要求,组织结构复杂的企业,应该根据需要设立税务管理部门或岗位。企业税务部门应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并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
企业战略规划包括全局性组织结构规划、产品和市场战略规划、竞争和发展战略规划等。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包括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或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
《指引》明确,该部门还应参与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并跟踪定价原则的执行情况;参与跨国经营业务的策略制定和执行,以保证符合税法规定。
《指引》要求,企业应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由企业税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