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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1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预计到2010年左右基本实现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目标,除小企业执行单独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外,力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会计标准,切实解决大中型企业之间会计核算各异和财务报告信息口径不一致等问题。
刘玉廷是在就《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时作上述表示的。
刘玉廷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5年建成并实现与国际趋同,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全面实施,鼓励其他企业施行。上市公司实施一年后取得了成功,得到社会各方面的认可。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扩大到所有中央企业、所有非上市银行、有关金融机构以及非上市的所有商业保险公司。2009年1月1日起,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农村信用社和部分省市的国有企业等。
他表示,企业会计准则之所以在3年时间内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基于会计准则规定的系列会计政策能够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规范经济秩序、维护公众利益,为企业走出去建立了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其中促进企业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防止短期行为等会计准则建设的核心理念,已被普遍接受和认可。
刘玉廷说,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财政部门采用了“逐日盯市、逐户分析”等方式,密切关注、分析和及时解决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有关监管部门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积极配合、各大专院校广泛宣传培训等,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和良好局面。
针对一些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反映,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除财政部统一规定外,相关部门有时也作一些规定,而且与财政部规定不一致,感到无所适从。对此,刘玉廷指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并与国际趋同过程中,财政部相关司局和外部相关部门,尤其是监管部门均给予了很大支持。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实施直至扩大实施范围后,财政部仍与有关方面保持通力合作,对出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