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经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检查发现,公司尚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为此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
2006年12月18日,西安海星现代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饮品”)与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以下简称“该社”)签订承兑合同,涉及银行承兑汇票金额2000万元,承兑期限自2006年12月19日至2007年3月19日,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09年5月7日,该社向我公司提交了一份证明,陈述上述承兑已于2007年3月20日托收解付完毕,公司的担保责任解除。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西安海星现代饮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29号
注册资本:67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果汁饮料、稠酒、牛奶、纯净水、茶饮料、苹果酒、低度酒精饮料;预包装食品、饮料、酒的销售(国家限制和禁止的产品除外)
根据公司2005年度报告显示,海星饮品系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当时为公司关联方。
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根据公司2008年度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查证到的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33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80%。
四、处理情况
1、造成上述担保事项未能及时披露的原因,是由于公司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及办理完成后,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将该事项通报董事会成员、监事和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导致公司未能对外披露该项担保事项。
2、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担保事项,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为此深表歉意。公司将吸取教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担保事项的解除情况,公司将进一步查实。
特此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ST海星 编号:临2009-044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管理层在对公司进行清查中发现,海星科技现有的7家分公司中,其中的信息技术分公司和郑州分公司自成立以来未纳入上市公司核算范围。经公司管理层初步调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营业场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6号楼11层西南户
负责人:王向阳
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的销售及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维修及技术开发;电子音响灯光系统的设计、安装及调试;电子通讯器材设备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8日
2、公司名称: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分公司
营业场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18号西安兵工大厦内
负责人:魏涛
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的开发、销售维修;网络工程、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电子通讯器材设备的开发、生产及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及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2000年6月19日
二、截至止2009年4月30日,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总资产为1442774.10元,总负债为5993101.38元,净资产为-4550327.28元,未分配利润为-4550327.28元。2009年1至4月份,该公司营业收入为25008.55元,净利润为-35624.87元。
截至止2009年4月30日,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分公司总资产为1515380.86元,总负债为2769654.33元,净资产为-1254273.47元,未分配利润为-1254273.47元。2009年1至4月份,该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071.46元。
以上提及数据均由上述两家分公司提供,皆未经审计。
上述两家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在定期报告中纳入上市公司核算范围,也未就上述分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进行过披露;造成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完整。仅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中(详见2008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对7家分公司形成了处理意见,要求对分公司予以关闭并注销。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为防止上述分公司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两家公司进行后续审计。在此基础上,管理层将严格按照董事会作出的决议要求,尽快对上述分公司予以关闭并注销。
上述事件的出现,说明公司经营管理上,特别是财务管理上存在着重大疏漏。公司新任管理层已向监管机构报告,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对上述事项未能及时披露并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