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联油,证券代码:000691)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5月13日、14日和15日)收盘价格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5月18日上午9:30起停牌一个小时。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方式,向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询问,除以下的信息需要重点关注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重大事项。
1、本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了解,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22,563,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8%)的拍卖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尚未付清,该公司将在接到北京瑞平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书面凭证后及时告知本公司,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财务部仍预计公司2009年1-6月亏损,具体金额以200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本公司2009年度报告亏损,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