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09年5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光大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申购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本基金原申购费率请查阅其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公告,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具体的业务规则请遵循光大证券的相关规定。
二、重要提示
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光大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期限,敬请投资者留意光大证券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8日
关于新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鹏华行业成长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鹏华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服务协议》的约定,招商证券将增加代理本公司旗下鹏华行业成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业务。现具体公告如下:
自2009年5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招商证券31个城市(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沈阳、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岛、郑州、温州、南昌)的7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基金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公司网址: 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泰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银泰证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普天债券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2;普天债券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8;普天收益基金,基金代码160603)、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级和B级,A级基金代码160606,B级基金代码160609)、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07)、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 160610)、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1)、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2)、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3) 以及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5)的销售业务。
自2009年5月18日起银泰证券在以下9个城市的1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无锡、苏州、沈阳、大连、济南、青岛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755-83710885
公司网址:www.ytzq.net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