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彭飞 索佩敏
八项具体方案包括:
一、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大陆主管部门近期将有序组织电子、通讯、生物医药、海洋运输、公共建设、商贸流通、纺织、机械、汽车制造业等行业的骨干企业赴台投资考察,依据双方确定的优先领域,进行企业洽商与项目对接,推动赴台投资取得实际进展。
二、扩大对台产品采购。大陆主管部门将组织农产品采购团,于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赴台采购水果、蔬菜、水产品及农产加工品。大陆还将由有实力的企业组成采购团,于今年5月、6月、7月三次赴台,洽商采购台湾工业消费品、日常生活用品、食品深加工产品和特色工艺商品。
三、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台资企业拓展大陆市场并参与大陆扩大内需的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大陆各地台办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为台资企业提供协助,推荐符合资质的台资企业参与到当地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
四、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本着健康有序、规范管理的原则,逐步扩大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规模,增加赴台旅游人数,进一步促进两岸旅游双向交流,今年内争取超过60万人次赴台湾旅游。
五、推动协商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大陆方面愿意以积极和开放态度,与台湾方面商谈签署符合两岸经济发展需要,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六、进一步向台湾居民开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新增统计、审计、价格鉴证师、社会工作者、国际商务、土地登记代理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安全工程师、勘察设计领域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等十类共11个项目。
七、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平台建设。大陆方面在原有批准设立11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上,新增设立福建莆田仙游、福建三明清流、安徽巢湖和县、江苏淮安淮阴4个台湾农民创业园。
八、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涉台民事法律咨询服务。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非教授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认为,上述政策之前已经在陆续推动,此时宣布是对这些政策的一种强化,在两岸经贸关系愈加紧密的背景下,这些政策透露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