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8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武汉市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20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4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朱福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02,435,8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02,435,8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02,435,8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按2008年末总股本2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亿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202,435,8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202,435,8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通过了《关于支付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度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75万元(含差旅费)。并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09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1,202,435,8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经通商律师事务所张晓彤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编号:临2009——012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20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4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朱福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第57号)文件精神,公司现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予以修改:
原条款: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修改后条款: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分红可以采取现金、送股或者转增股票等分配方式。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正常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同意1,202,435,8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经通商律师事务所张晓彤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