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2009年05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东安黑豹 公告编号:临2009-22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5月15日,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09司冻128号)文获悉,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山东黑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2,988,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8%,冻结期限自2009年5月14日起至2011年5月13日止(不超过两年)。
上述股份已于2005年11月21日办理质押,详见2005年11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