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09年5月19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53,019,0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秉骥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人,代表股份153,019,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批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人,代表股份153,019,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批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人,代表股份153,019,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批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68,341,732.8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143,962,263.0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12,303,995.97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313,952.9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6,990,043.07元,支付上年股利20,000,00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86,990,043.06元。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08年度拟作如下分配:以2008年末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计25,0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61,990,043.06元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人,代表股份153,019,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人,代表股份153,019,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审计机构2008年度报酬的议案》。
2008年度,公司聘请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现根据实际情况,本公司决定确定其2008年度审计报酬为55万元人民币(含为本公司子公司会计报告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人,代表股份153,019,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9年度,本公司决定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人,代表股份153,019,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职务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调整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将独立董事职务津贴由每月3200元(税后)调整为每月4000元(税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人,代表股份153,019,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根据中国证监会第57号令《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了修改。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核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清欠情况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对第五章第一节董事(第九十八条关于董事义务)、第二节董事会(第一百零七条关于董事会职权、第七章第一节监事(第一百三十六条关于监事义务)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3.公司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进行了部分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人,代表股份153,019,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选举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九名董事分别为李秉骥先生、程汉川先生、刘翔宇先生、张万启先生、陈雄先生、肖国锋先生、陈建元先生、李兴山先生、肖珉女士,其中陈建元先生、李兴山先生、肖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各董事得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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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选举制选举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各股东监事得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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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刘来欣先生、谢艺云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林涵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闽理非诉字[2009]第043号)。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临2009-008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5月11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5月19日在公司董事会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李秉骥先生、程汉川先生、刘翔宇先生、张万启先生、肖国锋先生、李兴山先生、陈建元先生、肖珉女士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董事陈雄先生因故缺席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李秉骥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董事李秉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程汉川先生、张万启先生为副董事长。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李秉骥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程汉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程汉川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张万启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肖国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罗来康先生、许炎平先生、陈新华先生、涂伟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国川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李秉骥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何泽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高忠来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①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秉骥
委员:李兴山、程汉川、张万启
②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肖珉
委员:陈建元、程汉川、张万启、陈雄
③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建元
委员:程汉川、张万启、肖国锋
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兴山
委员:陈建元、程汉川、张万启、肖国锋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董事、高管人员简历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1、李秉骥:男,61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燕京啤酒厂制麦车间主任、包装车间主任、顺义县砖厂副厂长、北京市燕京啤酒厂副厂长,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总经理。获第八届国家级一等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全国优秀企业家。现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2、程汉川:男,56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惠安啤酒厂班组长、车间副主任、主任、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等职,2000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现任中国啤酒协会副理事长、福建省啤酒协会副会长、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3、张万启:男,56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历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车间班组长、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计划部副部长;燕京啤酒襄樊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4、肖国锋:男,40岁,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大专文化。历任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
5、罗来康:男,46岁,中共党员,经济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BA。历任美国加州烹饪公司北京办事处技术部总经理、技术部兼工程部总经理,青岛啤酒北方事业总部管理部长、北京公司副总经理、河北公司副总经理、北方销售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6、许炎平:男,50岁,中共党员,工程师,大专文化。历任惠安啤酒厂包装车间组长、副主任、主任、生产部主任、副厂长。于199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7、陈新华:男,46岁,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大专文化。历任惠安啤酒厂办公室副主任、泉州市龙珠酒厂厂长、泉州市兴龙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营销公司江西分公司经理。陈新华先生是惠安县青年联合会常委,于1998年被授予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光荣称号,2000年被评为泉州市“优秀青年企业家”。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8、涂伟忠:男,39岁,中共党员、工程师,大学学历。历任本公司车间主任、分厂副厂长、北厂副厂长、包装部经理、北厂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9、王国川:男,44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全国啤酒评酒资格委员。曾任惠安啤酒厂质检科技术员、福建惠泉啤酒集团公司技术开发部主管、技术部副经理、技术创新中心副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
10、何泽平:男,32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曾任公司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科员、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资投资部经理。
11、高忠来:男,32岁,大学文化,助理经济师。2000年8月进公司,曾任浙江办事处业务员、江西办事处业务员、市场部市场专员、促销主管、宣传推广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于2008年11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任职资格”培训。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临2009-009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09年5月11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5月19日在公司董事会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邓连成先生、孟路军先生、刘来欣先生、谢艺云先生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监事周辉芳先生因故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邓连成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邓连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附:邓连成先生简历
邓连成,男,50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燕京啤酒厂基建科副科长;燕京啤酒集团一分厂副厂长;燕京啤酒集团基建科科长、总经理助理;现任燕京啤酒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经理办党支部书记。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临2009-010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子公司
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继续委托本公司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与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燕京”)同在福建省境内,且距离较近,为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同业竞争,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燕京”)委托本公司代行其在福建燕京中的股东权力和权利,由本公司对福建燕京实行委托经营。
北京燕京为本公司大股东(2008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25,067,77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3%),故上述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三方为北京燕京、福建燕京、本公司。
北京啤酒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燕京为北京燕京的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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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托管福建燕京
(1)托管方式:北京燕京将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燕京委托给本公司管理,由本公司代行北京燕京在福建燕京中的股东权力和权利,在托管期间对福建燕京资产的保值、增值承担托管人的责任。
(2)托管期限:自协议签订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期满之后由双方协商决定终止或续展事宜。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资源的充分利用,减少同业竞争;有利于本公司营销战略的科学实施和市场的统一规划管理;此交易不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姓名 | 获得表决权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李秉骥 | 153,019,056 | 100 |
程汉川 | 153,019,056 | 100 |
刘翔宇 | 153,019,056 | 100 |
张万启 | 153,019,056 | 100 |
陈 雄 | 153,019,056 | 100 |
肖国锋 | 153,019,056 | 100 |
陈建元 | 153,019,056 | 100 |
李兴山 | 153,019,056 | 100 |
肖珉 | 153,019,056 | 100 |
姓名 | 获得表决权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邓连成 | 153,019,056 | 100 |
孟路军 | 153,019,056 | 100 |
周辉芳 | 153,019,056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