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荣兴
十年前的“5·19”行情为什么让人常常期盼?这是因为参与市场的投资者希望管理层能够像十年前的“5·19”一样,经常推出一系列有助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从而分享投资收益。
十年了,市场总市值已从当年2.2万亿到如今16.2万亿增加了7倍;流通市值更是从0.6万亿发展至6.8万亿增加了10倍;从以散户为主的市场到机构投资者超过半壁江山;惊心动魄的股权分置改革从契约角度讲基本大功告成;证券市场的制度性建设可谓规、法齐全,接踵而至;风控、合规、监管已渗透到市场的各个环节。
夯实存量上市公司具有紧迫性
1、市场还面临着真正的考验,要静待限流通股的大量释放。
2、由于各地方国资委统管资产的体制,全流通后每家地方国资委都控制着几十家上市公司(上海达八、九十家)。以优化资源配置角度来讲,一般会将业绩差、亏损的、行业没出路的上市公司股权用变现的方式甩包袱。这是消极的优化资源配置,没有信托责任,对夯实资本市场是不利的。积极的办法就是将优质的资产注入、朝阳的行业注入。对产业结构淘汰的上市公司进行行业转型、结构转型、注入优质资产,“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符合“企业社会责任”。
3、“夯实市场基础”还包括夯实存量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股市赖以生存的市场基础。健康的股市建筑在肌体健全的上市公司上。调整产业结构或靠自身,或靠外力,而存量中的微利亏损企业大多一无核心技术二无必要的资金,就只能靠外力,靠外科手术。
证券市场创新开放的十大建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排斥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窗口指导,社会主义的资本市场重组应该是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和谐携手”,是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资本市场建设中的实践与应用。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十点建议:
1、放缓主板市场传统的IPO的融资,用于夯实存量上市公司,鼓励优质资产注入后的再融资,支持创新的IPO融资。对有关部门的考核不应该是IPO量(当然并无此项考核),应该是资产的证券化率,应该是总市值。比如,国资委的目标是:到2010年,将央企调整和重组到80户至100户,从家数看是减少了三分之一甚至近一半,但通过合并、整体上市,市盈率的杠杆将使央企资产证券化率大为提高,从而达到将央企做大做强的重要目标。央企资产的整合实质上是通过证券市场做了个乘法。
2、鼓励优质资产以增发的形式成为新的有竞争力的主营业务注入到规模小业绩差的上市公司,成为第一大股东。这里包括民营多元的可以“国有化”,“国资”无力的也可让贤。这类增发模式允许半年后定向增发融资、一年后公开配股。
3、鼓励资产优质的控股股东整体上市(尤其是同业竞争的大股东)。比如:央企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购并培育30-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上市公司。当然,整体上市要谨防滥竽充数和利益输送,除投行的“财务顾问”要把好住不良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外,资产评估公司建议参考监管部门对券商采用的净资本考核办法(这是个很好、很“狠”的办法),即考虑资产变现的真实价值,并把担保的或有负债作为全额扣除。这样注入的资产才是夯实的资产。
4、鼓励主营业务良好且无法和原上市公司存量资产融合的优质企业,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上市,比如金融机构中的银行、证券、信托等。以券商为例,其基本盈利模式都是建筑在“股民”之上的,也曾是这些亏损公司的保荐人,现在拿出二、三个亿来借壳上市,于国于民于己是个多盈的局面。作为政策鼓励同样允许半年后定向增发融资和一年后公开配股融资。
5、支持市场创新,推出优先股的IPO。笔者今年1月5日在上证报《期盼:撬起一轮结构性牛市》一文中提出对于增发融资、甚至IPO,采用优先股方式的可优先获准。优先股是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并举,优先股是以固定收益为主要特征的股权融资,具备投资收益较为固定、风险较小,企业没有还本压力(不赚钱也没付息压力)。优先股发行不会增加普通股的供应,对普通股市场起到积极稳定作用。也是长线资金、社保和保险资金青睐的极好的品种,更可能是解决我国高储蓄率出路的极好通道。
6、允许外资独资企业、境外企业在上交所上市,或IPO的方式发行人民币股票或发行CDR。笔者在《广义“硬通货”应是外汇储备和投资的主渠道》(详见2007年9月5日的上证报)一文中提出过,同时提出了:“逐步建立人民币货币权,人民币应尽早在香港、澳门、台湾和东南亚地区的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区率先进行用于流通更用于储备的货币”。五年前我们以QFII的方式有条件地向境外法人开放了A股市场,现在也应该有条件地向境外自然人开放A股市场。笔者在《对当前中国股市的十点建议》(详见2008年9月11日的上证报)一文中提出:“要有条件向境外自然人(实名制)开放A股市场(十万美元以内,三年内不得自由兑换),作为对冲,有条件开放港股直通车,同样每户兑换在十万美金以内”,可在港、澳、台三地先试。
7、继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长期边缘化的B股市场。2008年1月2日笔者在上证报《对中国股市的十大猜想》一文中提出的改革思路:以“回购B股增发A股”的方式让B股市场尽快“回归”A股,使公司恢复融资功能。回购的对价同股权分置改革相似。假设B股和该A股公司的折价为30%,则B股提高15%对价进行回购,同时按A股以95%的价格增发,两者留出10%的空间——这样对B股股东来说,相当于股权分置的对价以及全面要约收购的标购价;对A股股东来说,回购部分按95%增发,一进一出公司增加了净资本。具体操作时:(1)可以按二十个(或三十个)交易日的平均价;(2)不管B股和A股折价率是多少,都必须使A股和B股的股东都有积极性;(3)用增发A股的人民币购买美元、港元支付给B股股东,对外汇存量的释放也是一大贡献。
8、加快且放宽创业板上市,把它作为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另一抓手。创业板要有核心专利技术产品的企业是共识,是大前提。目前推出的创业板规则:要连续三年盈利,要有足够的现金流,强调了稳健、审慎的原则,把保护“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重中之重,这是对的,但从支持创新、支持新技术上讲是不够的。因此不妨把前者称为创业板A,再开设创业板B,后者不需要前者那么严的条件(让新兴技术在摇篮中诞生),其制约条件是“宽进严出”,即创业板B上市后,所有公开发行前的投资者都必须在上市后有连续三年盈利才能退出。
9、上证所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上证所推进国际化进程除产品外、投资者主体外,自身的国际化进程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沪深两家交易所应进行公司制改制,不要因为“不差钱”而不改制。这不仅为两家交易所最终以股权纽带合并打下基础,更为日后与港交所甚至跨国交易所股权互换留下国际间的通道。上证所应将早日到纽交所挂牌,视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标志。
10、沪深两家交易所应有明确分工,建议上证所侧重做主板,深证所侧重做中小板和创业板。
如果说,十年前的“5·19”是炽热火爆的行情,是激情四溢的行情;那么十年后的“5·19”但愿是一个表面没有“行情”,实质是一个慢牛的行情,夯实的行情。
(作者为上海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