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9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9年5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626.4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在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5日;
2、除息日:2009年5月2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09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09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高管锁定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新西路9号
3、咨询联系人:王琳
4、咨询电话:0755-8616 1340,传真:0755-8616 1327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