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福州)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21,505,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3%;其中:21,285,000股为法人股股东,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3%;220,400股为流通股股东,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我司董事长李文棠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505,4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1,505,4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505,4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505,4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05,4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关于公司2008年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05,4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王忠强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王忠强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