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百大集团三次披露有关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事项,其中有两次的借款方是房地产企业。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个别现象。近段时期以来,不少有“闲钱”的上市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钱借给房企,有些还直接通过这一形式介入房产项目。
百大集团昨日公告,公司拟将9000万元资金委托给予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由杭州工信以自己的名义向烟台银都置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预期年收益率为12%。资料显示,烟台银都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
4月11日,百大集团披露了类似事项。公司称与上市公司新湖中宝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在商业地产、住宅地产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作为《战略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百大集团决定委托工商银行武林支行贷款1亿元给新湖中宝,用于新湖中宝项目开发和资金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1.8%。
与之相似的,华升股份5月7日公告,拟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投资“上东·莱克辛顿”房产开发项目。具体而言,公司将通过建设银行长沙湘江支行向湖南住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000万元,用于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期限为18个月。
事实上,上市公司热衷委托贷款并不稀奇。早在前两年,委托贷款已成为不少“有钱族”的生财之道。所不同的是,前期的借款方多数是上市公司子公司、关联企业或同行企业,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借款方已较多倾向于房地产公司。如百大集团早在去年就已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将钱借给上市公司广宇集团,借款金额为1亿元,期限1年,年利率16%。今年3月13日,公司收到广宇集团借款本金3000万元,利息103.21万元。天宸股份也有相同经历,2008年11月11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和泰航运有限公司与北京宸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500万元,期限六个月,年利率20%。今年3月11日,上海和泰航运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宸京归还借款本金3500万元及利息233.3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委托贷款倾向房企或房产项目,和多数房地产企业资金需求量大有关。虽然受益于适度宽松的信贷环境及逐步向好的住宅市场预售状况,房地产行业从银行系统获得的信贷支持略有改善,但实际操作中银行系统对于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依然较为谨慎,这使得一些房企不得不另谋渠道获取开发资金。至于有“闲钱”的上市公司之所以更愿意将钱借给房产公司,一方面因为放贷利率较高,可以获取不菲收益;另一方面,从房地产行业整个宏观背景来看,该行业利润率仍然较高,还贷较有保障。因此,在一方求“钱”若渴,另一方“有钱没处花”的背景下,双方一拍即合。